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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关注】十八大以来作风建设取得四大新成效

2017-07-19 李宛珊 瑞丽纪检

党的十八大以来,瑞丽市坚决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,把抓作风作为“先手棋”,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,把群众反映强烈的“四风”问题作为目标,把整治不作为和乱作为作为工作重点,推动作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。

制度短板进一步补齐。制定出台《瑞丽市作风建设六个严禁》、《瑞丽市加强作风纪律建设监督检查办法(试行)》、《瑞丽市纪委市监察局规范谈话函询办理工作办法》、《瑞丽市纪委监察局治理“不作为、乱作为”监督考核实施方案》、《精准扶贫专项纪律检查工作细则(试行)》、《瑞丽市重点工作督查问责办法》、《瑞丽市工作效能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7个规定约束干部行为,进一步补齐了制度的短板,扎紧了制度的“笼子”。

作风纪律进一步好转。围绕中央八项规定,紧盯会风会纪、工作纪律等作风问题,采取日常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,对全市120余次重要会议进行了会风督查,问责处理了9人,约谈了49人;对1200多家单位开展作风督查,随机抽查50次,约谈重点工作落实不到位183人,问责处理86人。通过常态化督查使党员干部自觉性不断提高,作风纪律得到明显好转。

机关效能进一步提升。制定出台《瑞丽市工作效能责任追究实施办法(试行)》、《“慢作为、不作为、乱作为”监督投诉举报办法(试行)》,层层传导工作责任和压力,促使各级各部门坚决破除“慵懒散慢”习气,解决“中梗阻”问题。对北汽、银翔等88个重大项目落实滞后问题跟踪问效,开展治理“不作为、乱作为”专项监督检查6次,约谈招商引资、向上争取资金、重点项目挂钩服务、政府性融资四项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50家单位75人次,约谈脱贫攻坚工作推进不力的8家单位8人次,进一步促进依法行政,提高了工作效能。

干事活力进一步增强。制定《瑞丽市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实施办法(试行)》,大力支持干部在现行法律、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大胆创新,营造“崇尚实干、争创佳绩”的创业氛围,为干部松绑解套,给予4个乡(镇)12名公车参改人员免责处理,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。


来源:瑞丽市纪委


编辑:谭雪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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